党委宣传部为学校党委职能部门,与品牌宣传推广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实行合署办公。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网络文化工作,牵头协调全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编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校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主责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网络文化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组织和监督检查全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核查、处置意识形态问题事件,承担维护校园政治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三)指导协调并组织全校思想政治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全校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

(四)统筹指导协调全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全校新闻发布报道和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分析研判和应对引导涉校舆情。负责联系合作社会媒体,承担校级媒体平台和传播手段建设任务,指导管理各类校园媒体建设运营和全校新闻出版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统筹指导思想动态舆情信息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校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及各类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平台建设与管理。

(七)统筹指导全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八)指导协调二级单位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校宣传工作调查培训交流,指导组织宣传工作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九)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等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